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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000,000股后的股本763,017,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且充满挑战的国内外环境,国民经济实现了回升向好,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扎实推进,国内生产总值(GDP)实现了5.2%的增长,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注]

  整体消费行业需求呈现K型分化,高端占比增速放缓,中高端向中低端转移加重,促使行业呈现较明显的消费分级。随着国内消费品行业不停地改进革新,结构调整、市场细分等策略深入推动,从业企业主动适应消费环境变化,展现出国内消费市场强大的韧性和发展潜力。

  据奥维云网(AVC)2023年全渠道推总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国内小家电行业线%,比重进一步增大,电子商务平台已然成为小家电产品的主要销售经营渠道。厨房小家电整体零售额549.3亿元,同比下降9.6%;线%;线%;但抖音渠道仍就保持较强韧性。因花了钱的人高品质生活品质的需求提升,推动了家居清洁电器和个人护理电器等细分品类的增长。据奥维云网(AVC)推总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家居清洁电器零售额344亿元,同比增长6.8%;个人护理电器电吹风、电动牙刷、电动剃须刀三品类规模均实现了增长,分别实现了29.9%、4.2%、11.2%的增速。

  虽然小家电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但头部品牌市场集中度依然较高,与此同时新兴品牌凭借创新技术和互联网营销也快速崭露头角,一起推动行业迭代与变革。消费者也对小家电产品的高品质、高颜值、超高的性价比和健康养生功能的需求不断的提高,强调个性化、智能化和环保节能等特性,并愿意为此支付合理的溢价。但是,消费者的购物决策链路日趋理性,不仅更注重刚需产品,而且需要货比三家之后才做最终决策。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小家电产品从供给端出发,品牌方“推高卖新”刺激、引导更新迭代的需求或将成为必经之路。

  公司作为国内小家电行业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将继续聚焦小家电主业,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零售为导向,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不停地改进革新突破,抢抓市场新趋势新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从事小家电系列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自主研发、设计、销售及自有品牌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体业务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不存在很明显的周期性特点,公司基本的产品均位列行业前三。

  公司不断引领行业发展趋势,30年来始终专注小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内优秀供应商、零售商和经销商资源,以及雄厚的研发实力和优良的行业口碑,树立了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悦享健康”的品牌理念,努力推动品牌年轻化发展,通过种种原创智能科技让产品走进年轻人的生活。目前,九阳品牌主要涵盖豆浆机、破壁机、电饭煲、空气炸锅、净水机、洗地机、高速吹风机等产品,其中部分核心优势产品在行业内持续保持领先。

  1998年,Shark(鲨客)创立于美国波士顿,作为美国科技清洁品类销售额第一的品牌,自2018年初进入中国市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尚科宁家(中国)企业主要负责Shark(鲨客)品牌在中国的品牌推广与市场营销,和产品的本地化开发与落地等业务,致力于为中国家庭本地化研发全品类的家居清洁小家电产品,目前旗下产品有洗烘一体履带洗地机、可折叠多功能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电动拖把、随手吸等。

  公司在小家电行业深耕30年,主要采取自营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遍布全国。公司以零售为导向,为更好的接触用户、服务消费者、顺应市场发展的新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着重发展直营团队、自营店铺的建设,这不但可以拉近公司与消费者、用户、粉丝的距离,还可助力公司长期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2023年,国内零售渠道日新月异,各类渠道千变万化。公司协调发展货架电商与内容电商、Shopping Mall、新零售与下沉市场,继续积极布局和拓展新兴渠道,重点发展抖音、小红书等内容电子商务平台,组建用户研究、数据分析、内容创作、视频直播、编导摄制等专业团队与部门,搭建完成了以自播为主的直播矩阵和“种草一一购买一一分享”的闭环。在提升品牌 NPS (客户满意程度)值的同时,也为品牌积累了更多新用户、新客群。

  与此同时,公司重点加强零售终端、导购员队伍的建设,指导有经验的终端门店和导购员,开展场景化演示、直播带货,依托自建的数字中台网络,搭建完善更全面、更高效、更精准的 O2O 数字化全域营销运营体系,发掘各类新兴市场渠道机会,在注重销售结果的同时,也慢慢变得重视销售全链路的使用者真实的体验与评价反馈,全方面提升零售动销能力。

  随着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质量、消费能力和客户的真实需求也都在不断的提高,这也催生了人们对高品质、高颜值、集成化、套系化、智能化多功能小家电产品需求的增加,智能化的产品能提高用户的使用便捷度和舒适感。面对不同人群和场景的需求,公司推出了品质过硬、用户愿意晒图并乐意推荐的好产品,进而实现产品和品牌价值的双提升,努力实现了零售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打太空系列 2.0 产品,重点布局在厨房小家电的中高端产品线,引领行业全新发展趋势,推出了0涂层不粘电饭煲、速嫩烤空气炸锅、变频轻音破壁机等众多新品;在清洁电器业务板块,公司产品逐渐全系列布局防缠绕功能,并在洗烘一体洗地机、洗拖一体扫地机器人等主流产品上,创新使用履带滚刷活水洗地技术和四维立体热风快烘技术,真正的完成全链路的抑菌除味。

  公司致力于为用户更好的提供全屋一站式从吃得健康到居住得健康的高品质小家电解决方案,这不单单是品类拓展和技术创新,更是“健康、创新”的品牌基因和公司价值的传承,更能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科技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

  2023年,公司发挥自建的数字中台网络优势,积极挖掘大数据价值,逐渐完备数字化经营,主动适应线上线下高速融合的发展的新趋势。为了更好地推动数字化转型,主动适应信息碎片化时代,公司在服务好私域流量用户的同时,也吸引更多公域流量用户的关注,搭建完成了内容种草、线验、线上下单、就近配送、上门服务等丰富的新零售O2O购物体验闭环,为未来深度挖掘数字化的经济价值积累了宝贵经验。

  然而,互联网带来的变革不仅在营销端,更需要在产品和供应端的智能化与一体化方面体现。公司通过推行QMS等管理系统助力开创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管理时代,数字化管理辅助精益生产、着重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的质量管理,注重每一环节的过程控制,致力于降低产品不良率,提高直通率,实现智能制造。在不断推出引领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的创新型技术产品同时,也加大了创新技术在入门级价位段的投入,以实现差异化竞争,努力提升公司品牌 NPS 值、市场占有率、品类渗透率、产品普及率等。

  公司通过运行多个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了软硬件的智能生态集成。如SRM系统可实现所有与供应商相关业务的在线管理与数据分析,MES系统可实时查看供应商的制作的完整过程,结合运用WMS仓储管理等一系列现代化信息系统,并与企业内部的品质管理系统、研发管理系统、招标管理系统等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1,278.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4%;各主要传统品类均实现了高质量的发展,新兴细分品类快速成长,公司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2023年,公司经营成本712,656.75万元,同比下降1.25%。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3.22个百分点。

  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142,613.58万元,同比下降10.45%,销售费用率14.84%,同比下降0.81个百分点;管理费用38,102.69万元,同比上升1.28%,管理费用率3.96%,同比上升0.27个百分点,研发投入38,891.12万元,同比下降0.31%。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申请权1,653项(其中发明申请186项,实用新型1,269项,外观设计申请198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技术13,181项(其中发明专利737项,实用新型10,856项,外观专利1,588项)。

  2023年,公司实现总利润43,091.21万元,同比下降26.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04.62万元,同比下降26.58%。

  2023年,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332.06万元,同比上升25.04%,主要系公司精细化运营管理所致。

  近年来,国家各主要领导部委纷纷出台支持家电产业升级发展的政策与指导意见,鼓励家电为代表的传统消费品以旧换新,从循环经济方面出发,推动家电消费更新换代。这体现了国家对家电消费市场的格外的重视和积极引导,旨在通过种种有效措施拉动内需,推动家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环境积极向好,拥有世界上最具规模和消费潜力的市场,预计消费者信心也会逐渐增强,行业发展就更需要契合人民群众品质化的消费升级趋势,以强化需求侧的牵引作用。但是,促进消费不能只简单地依靠推销产品来活跃市场,更需要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来加快产品升级,以满足大家对低碳、绿色、智能、时尚家电消费升级的需求,拉动家电及上下游关联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开展新的营销模式,如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一站式家电消费新场景,以及推动整体解决方案的销售,更好服务构建家电消费新发展格局。公司将积极发挥更加主动的市场洞察能力、产品研制能力、市场营业销售能力等核心竞争力,以捕捉需求更大、潜力更大的市场空间,进而实现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未来已来,变革加速。在快速变化且充满不确定的环境下,公司经营层将敢于变革,用各种新的方式方法应对复杂严峻的变化;与此同时,公司经营层将勇于尝先,主动捕捉新品类、新渠道、新领域的发展机会;逐步加强用户洞察、产品运营、渠道营销等能力的建设与发展,尤其是精细化管理能力的提升,实现公司全面的提质增效。

  变革的时代不仅带来了挑战,也充满着机遇。随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消费行业将进入品质消费新阶段,小家电行业也将步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周期。花了钱的人小家电产品的需求也已趋向高品质、高颜值、超高的性价比和健康养生等功能,强调个性化、智能化和环保节能等特性。

  公司作为国内小家电行业领导品牌,将继续坚持聚焦小家电主业,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中心,挖掘刚需品类发展机遇。通过深入的消费者洞察来提升产品创新的成功率,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以更高更好的产品质量和用户口碑为目标;最大化发挥公司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网络优势,运用社群营销、视频直播、内容创作、下沉渠道服务等多样化的经营销售的方式,为用户更好的提供更优的长期高粘性服务,努力提升公司品牌 NPS 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大做强 “家庭厨房”+“公益厨房”+“太空厨房”的品牌资产价值,坚持发展厨房小家电、水家电、清洁小家电、个人护理小家电和炊具等产品线,持续挖掘并放大九阳(Joyoung)品牌和Shark(鲨客)品牌的协同化价值,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全品类的高品质小家电领导企业,为公司、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小家电产品,特别是中高端小家电产品的普及程度与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直接相关。近年来,中国经济已从快速地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增长阶段,居民可支配收入逐步的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日益增高,为国内小家电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中国小家电市场空间巨大,部分新厂商也在试图进入该领域,随着新的竞争对手加入,市场之间的竞争将日益加剧,可能会引起公司产品的利润率下降。同时,小家电行业内也存在不正当竞争情况,如产品仿制、专利、商标或企业名等。虽然公司在国内厨房小家电行业名列前茅,但随着行业的发展,公司面临市场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大的风险,并可能对公司的市场规模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持价值登高、坚持走品牌之路、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主动推出更多迎合新时代消费者需求的产品。

  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最重要的包含铁、不锈钢、铝、铜、塑料等,对外采购零部件最重要的包含电机、面板、集成电路等。所需原材料和零部件型号众多,用量需求分散,不存在原材料过于集中于单一品种或单一类别的情况,但是上述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以及物流、包材等成本的攀升,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采取科学调节供应链网络,优化产品设计,整合采购原料,综合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已实现了“九阳=豆浆机”向“九阳=品质生活小家电”的战略与品牌提升转型,形成了多元化的产品布局,以探索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但与此同时,产品的多元化将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品质管控、市场营销、技术开发、人力资源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完善相应制度、未能恰当配备有关专业人才,将给公司运营带来一定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运用智能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科学可行的管理制度、引进培养更多专业人才、完善内部奖励惩罚机制、以提高运营管理质量。

  由于家电类产品的使用与人身安全息息相关,尤其公司的基本的产品又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家居环境,因此对于小家电产品的质量发展要求会更加严格。

  经过多年来的积累,公司已在质量控制上建立了一套完整、严格的内控流程,对于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也许会出现的潜在质量上的问题也进行相对有效的防范。

  注: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公司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能提前执行。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发生的单项交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规定,将与正常经营业务紧密关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的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救助认定为经常性损益,对 2022 年度、2021 年度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做调整。其中:调整 2022 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93,682.14元 ,调整 2021年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036,972.76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注]:鉴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本期末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000,000股后的股本763,017,000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30日执行完毕。

  (1)2023年4月10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评估未达到解锁条件不予解锁且不予解锁的标的股票暂存于本持股计划的议案》。由于第一个解锁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2年11月3日起计算)的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32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42%)不予解锁,且该部分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暂为保管,未来可根据真实的情况需要由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进行重新分配;或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出售后的剩余资金归属于上市公司。

  (2)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法律法规,因6名持有人未达成约定目标,由管理委员会收回部分已获授份额,共计6,699.94万份,对应股票数量为831.00万股。

  (3)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议案》。经综合评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份额共计3,757.13万份,对应股票数量为466.00万股,分别转让给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23位受让人,这中间还包括公司副董事长、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润女士,授予其806.25万份份额,对应股票数量为100.00万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在指定媒体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的人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杨宁宁女士,独立董事韩世远先生,财务负责人阚建刚先生,董事会秘书缪敏鑫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9名原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6万份股票期权。同时,依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375.3万份股票期权(除上述个人离职触发部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企业内部办公系统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0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年6月1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6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九阳 JLC1,期权代码:037129。

  6、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做注销”。

  因激励对象中9人已于近期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0.6万份予以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的规定,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注1: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附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考核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375.3万份股票期权(除上述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将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对应已摊销的激励成本应在当期进行调整,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合计405.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根据《激励计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并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天健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2)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4)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5)投资者保护能力:2023年12月31日,天健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注] 金顺兴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故决定暂时由金顺兴担任。

  天健事务所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情况如下: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预计2024年审计收费和2023年审计收费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在严格把控风险的前提下,同意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2024年度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为了防控风险,公司要求经销商或其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年度拟与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被担保人为经公司严格审核、筛选后向银行推荐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

  公司将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规模、经营情况、经销商资信情况等条件评估选择具备较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良好、遵守公司营销政策和销售结算制度、并愿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开展此项业务。

  2024年度,公司拟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所需承担的最大差额退款责任将由该业务实际发生额决定。

  2、担保期限及担保范围: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范围为:在本次合作项下,公司需承担的差额退款责任为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偿还的开票金额与存款保证金之间差额。

  3、相关合作方:与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银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家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2024年度,公司选择上述两家满足国内信用评级AAA的经营稳健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开展保兑仓业务。

  为了加强并规范经销商信用额度的管理,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信用政策管理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了对“保兑仓业务”的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办理“保兑仓业务”客户首要(准入)条件、客户授信额度评估标准、审批权限等。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后续管理措施,具体包括:

  (1)公司与经销商或其控股股东签订反担保协议,上述股东需向公司提供对经销商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反担保采用房产抵押、动产抵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三方协商认可的形式,对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与银行建立实时联动、沟通机制,保证信息及时性,并监督客户的还款情况;

  (3)公司结合银行提交的定期报告,每月初对上月未还款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并提醒经销商提前归还保证金额度;

  (4)公司在票据到期前提前两周提醒经销商准备资金,补足差额,一旦出现违约情况,与银行一同成立专项小组,开展追偿工作;

  (5)公司定期评估经销商资质及经营风险,财务部对经销商授信和敞口情况进行管理;公司审计监察部对《信用政策管理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主要旨在解决部分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短期问题和助力公司营销业务更好发展。

  公司针对此业务的风险已经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与体系,在前期的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规范执行相应的管控措施,因此公司在此项业务上的风险相对可控。本次开展保兑仓业务有利于公司营销业务更好发展,有利于降低坏账风险和损失,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 2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额的5.7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62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额的2.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公司近年来外销业务占比逐年增高,公司出口货物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当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动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公司在开展国际业务过程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开展外汇资金衍生产品业务的目标仅为降低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以外汇远期合约作为套期保值工具,根据销售预测的外币收汇金额和目标成本汇率指导签订远期外汇合约,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相匹配,且约定的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以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通过套期工具的现金流量变动抵消汇率波动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现金流量变动,达到套期保值的目标,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2、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外汇收支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3、投资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为便于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汇率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交易,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内部建立了专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总监、财税管理部负责人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其他人员。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5、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6、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度,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股份、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分别与公司关联人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SNHK)和关联人JS环球生活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进行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商品销售总金额不超过221.5百万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不超过人民币15.73亿元)。2023年,公司实际发生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1百万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人民币为20.76亿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BILTING DEVELOPMENTS LIMITED需回避表决。

  2023年度,SNHK实现营业收入1,385,168千美元,净利润26,702千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10,551千美元,净资产6,702千美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3年度,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持续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28,706千美元,持续经营业务利润总额70,265千美元;集团利润总额149,968千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03,291千美元,净资产698,165千美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S环球生活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及SNHK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JS环球生活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及SNHK销售商品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系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经营往来。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不构成潜在的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等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助于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业绩增长。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2、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额度金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产品等。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5、资金来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1)尽管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及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会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季度汇总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案。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做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如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朱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142,613.58万元,同比下降10.45%,销售费用率14.84%,同比下降0.81个百分点;管理费用38,102.69万元,同比上升1.28%,管理费用率3.96%,同比上升0.27个百分点,研发投入38,891.12万元,同比下降0.31%。

  2023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3,091.21万元,同比下降26.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04.62万元,同比下降26.58%。

  2023年,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332.06万元,同比上升25.04%。

  3、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进行2023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目前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000,000股后的股本763,017,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回购专户内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而全部或部分实际授出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变化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赞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